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2023-2-7 编辑:采编部 来源:互联网
导读: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其中试...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其中试点期为2023-2025年。 图片截自工信部网站 关于《通知》中提及的公共领域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包括巡游出租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 《通知》提出三方面主要目标。一是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二是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三是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互动,与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快速换电等新技术应用有效扩大,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得到充分验证。 此次试点的重点任务包括: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通知》提出,科学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场景应用,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 关于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通知》表示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推动充换电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 关键词: 本文为【广告】 文章出自:互联网,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下一篇:第十五届上海新能源汽车技术博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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